近日,崇仁县纪委实名通报了5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题典型案例。
问题
01
崇仁县孙坊镇徐埠村党支部副书记朱禄荣、党支部委员孙国庆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
年至年,朱禄荣、孙国庆在担任孙坊镇徐埠村“两委”干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协助政府从事粮食直补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耕地面积手段,单独或与其他村干部共同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共计.42元。其中,朱禄荣骗取.09元,孙国庆骗取.33元。经研究决定,给予朱禄荣、孙国庆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
02
崇仁县白路乡花园村委会主任周友宝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和耕地地力保护款问题。
年1月至今周友宝在任白路乡花园村“两委”干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村委会集体机动田以村干部个人名义申报,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和耕地地力保护费元。经研究决定,给予周友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
03
崇仁县郭圩乡东边村委会副主任兼街上村小组组长曹建伟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
年12月至今曹建伟任郭圩乡东边村“两委”干部期间,在协助政府从事粮食直补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面积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元。经研究决定,给予曹建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
04
崇仁县六家桥乡七分村委会副主任兼会计报账员刘有青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
年11月至今刘有青任六家桥乡七分村“两委”干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协助政府从事粮食直补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合计元,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有青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
05
崇仁县许坊乡中坊村委会委员吴慧娟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
年12月至今吴慧娟任许坊乡中坊村“两委”干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村委会研究,擅自虚报粮食种植面积,三年共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元,全部用于发放烟叶田租款。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慧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全县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推动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源头防腐治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良好政治生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基层“四风”和“微腐败”问题,用好监督执纪“杀手锏”,切实解决好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热文.美食.交友.托管.推广.活动.运营.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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