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发生杀人案,丈夫章某杀死了两个女儿!”6月14日晚上9时58分,崇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台接到一个女子在电话中呼喊求助。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报警女子冯某为了迫使丈夫将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竟打电话报警谎称丈夫杀了人。民警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冯某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崇仁县公安局石庄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石庄乡居民冯某报警称家中发生杀人案,丈夫章某杀死了他们夫妇所生的两个女儿!接警中心接警员连续三次案情回访时,报警人冯某仍然坚称家中发生杀人案,造成两个女儿死亡!
因案情重大,崇仁县公安局石庄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报警人冯某和丈夫章某站在自家楼下,报警人所称的案发现场并没有凶杀和打斗痕迹,更没有发现伤亡人员。而报警人冯某一直坚称丈夫章某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女儿,但并不能提供相关的事实和证据。于是,民警将冯某夫妇带至石庄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民警调查和法律宣传,冯某意识到自己鲁莽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主动向民警供述了她报警所称的杀人案件并不存在,其原因是与丈夫章某感情不和,双方分居已久,最近正在闹离婚,在财产分割上起了分歧,她欲迫使丈夫将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就打电话报警谎称丈夫杀害了他们的两个女儿。
违法嫌疑人冯某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违法行为人冯某已怀孕,崇仁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冯某行政拘留6日不予执行的行政处罚。(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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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遇到突发事件、遭到侵害或需要帮助时,拨打一定要如实、客观地陈述情况,不要虚报、谎报警情、夸大事实,否则会造成警力浪费,或导致真正需要报警的人无法打通。
恶意报假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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