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平远县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意见,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3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号)的要求,现将该批次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利益相关者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收情况
1.项目名称:平远县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2.征地范围:项目位于大柘镇河岭村丘屋经济合作社,大柘镇清河村桂花树下、桐树下经济合作社,仁居镇井下村上吉经济合作社,仁居镇仁居村南门经济合作社,仁居镇上远村泥竹塘、圳下经济合作社部分土地(详见附件建设项目拟征地勘测定界图)。
3.征收面积:约为平方米。
4.征收单位:平远县人民政府。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平远县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源分析和判断→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分析措施后的风险等级(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综合风险指数及等级)→得出风险分析结论及相关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
1.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拟征收红线范围内的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征收和拟建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建设项目对被征收人工作、生活的影响、对项目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的意见等等。
2.主要方式
(1)通过前期的实地走访调研和民意咨询,汇总意见制定表格,填写村民问卷调查表。
(2)公示期间,拟征收红线范围内的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平远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