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方百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方百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方百春简历方百春,男,汉族,年8月出生,浙江淳安人,大学学历,年8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8月至年9月,抚州市资溪县欧溪乡团委书记;
年9月至年4月,抚州市资溪县欧溪乡副乡长;
年4月至年10月,抚州市资溪县嵩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年10月至年1月,抚州市资溪县嵩市镇党委书记;
年1月至年10月,抚州市资溪县人大副主任、嵩市镇党委书记;
年10月至年8月,抚州市资溪县人大副主任、高阜镇党委书记;
年8月至年1月,抚州市资溪县人大副主任、鹤城镇党委书记;
年1月至年1月,抚州市东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年1月至年9月,抚州市东乡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年9月至年7月,抚州市南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年7月至年6月,抚州市临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年6月至年9月,抚州市临川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年9月至年6月,抚州市临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年6月至年8月,抚州市崇仁县委书记;
年8月至年9月,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
年9月至年11月,抚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年11月至今,抚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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