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抚州市纪委实名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这2起问题分别是:
事件
01
广昌县农业局正科长级干部黄军违规驾驶公车
经查,年1月17日14时25分,时任广昌县农业局党委书记黄军驾驶单位公车在广昌县旴江镇清水村高洲路段与他人碰撞发生交通事故,黄军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经广昌县委常委会批准,年5月12日广昌县纪委给予黄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件
02
崇仁县石庄乡财政所所长违规操办其母丧事
经查,年10月,余国城在母亲去世治丧期间,未履行“两报告一承诺”规定,没有将操办丧事情况向石庄乡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且违规收受部分下属及村委会干部、服务对象21人的礼金共计人民币元。事后,余国城陆续将收受的礼金全部退回送礼对象。
年4月20日,崇仁县监察局给予余国城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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