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仁县巴山镇男子邹某某(男,51岁)不配合巴山镇道南社区疫情防控某值守卡点工作人员落实测温措施,还殴打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年8月9日上午10时许
邹某某饮酒后路过巴山镇道南社区疫情防控某卡点时,被卡点执勤工作人员叫住,要求落实扫码、测体温、登记等措施,邹某某称其签字工作人员又不认识,并用右手打了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一个耳光。接到报警后,崇仁县公安局巴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传唤邹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交代了自己不配合疫情防控并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经教育,邹某某向被殴打的工作人员赔礼道歉。目前,邹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审签/黄育彬审核/张荣德编辑/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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