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年的司法实践工作中,黄寿孙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秘决:四心调解法(诚心、真心、耐心、专心)和调处五字功(排、调、度、巧、廉)。这套享誉省内外的调解方法也被称为“黄寿孙工作法”。
在主持调解工作中,黄寿孙跳出传统调解模式,注重“有理大家评”。遇到复杂的矛盾纠纷时,他会请来当事人亲属代表、邻居、村委会干部以及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组成调解组,来一场“有理大家评”,并且巧妙地运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以案释法,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和與论的力量,让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自年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以来,黄寿孙主持调解了纠纷矛盾2余件,法律援助案件62件,调解成功率达%,帮助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因为调解工作做得好,黄寿孙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母舅”。
年以来,黄寿孙在礼陂镇探索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的人才工程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崇仁经验”的探索者和践行者。截至目前,他已为全省各地前来取经的单位分享“法律明白人”经验38场,成为了江西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代表和典范。
礼陂镇从党员干部、退休教师、退伍军人、致富能手等群体中,培养了一支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同时,充分借鉴运用以往祠堂的议事、教育等功能,帮助村里在祠堂设立“说事堂”;在祠堂、村小等场所开办法律讲堂,结合老百姓的生活实际传授法律知识,引导依法维权。这些“法律明白人”既是普法宣传员,也是一线的矛盾排查信息员,有时还是矛盾纠纷调解员。通过这些“护法使者”,带动户户学法用法守法,让法治精神融入千家万户。
多年前,崇仁县一名县领导曾询问黄寿孙“有什么需要帮助”,黄寿孙提了一个要求说,制服太旧了,想换一下。县政府随后为黄寿孙特批了春夏秋冬四季的制服,从此,黄寿孙一年四季都身穿司法制服。
“我四年都没买过一件衣服,就觉得穿上制服特别光荣。”74岁的黄寿孙动情地说。
让我们为黄寿孙,
为这位“中国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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