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文献中记载了很多元宵节(上元节)发生的案件,有些案件甚至惊动了皇帝,但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这样的差别对待到底有哪些个中缘由?透过这些案件折射出宋代司法怎样的特点?
正月十五闹花灯,这是我国一个古老的习俗。宋代称元宵节为上元节,上元节期间,京城汴梁(今河南省开封市)会举办热闹非凡的赏灯游玩活动。据《宋史·礼志》的记载,宋代的灯节一般要持续5天,从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八,皇宫门前,京城各主要干道“结彩为山楼影灯,起露台,教坊陈百戏”。灯会人员密集,一些图谋不轨的人乘机作案。北宋的文献中记载了很多上元节发生的案件,有些案件甚至惊动了皇帝,但这些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
贼人灯会盗童被重判宋神宗熙宁八年(年)上元节,京城汴梁发生了一件奇案。
上元节那天,枢密副使王韶家一大家人扶老携幼出门观灯,街上人潮拥挤,街道两旁的花灯流光溢彩,目不暇接。王韶家最小的儿子——5岁的王寀由于年纪小骑在仆人的肩膀上便于观灯,刚走到宣德门,皇上就出来了,人潮涌动,大家争抢着往前跑,人声鼎沸,现场顿时混乱不堪,王家人被挤得东倒西歪,等到背着孩子的人站稳脚跟,才发现背上的孩子不见了。这下家人都急坏了,大街上人山人海,找个孩子犹如大海捞针。
在上元节这样喜庆热闹的节日里,家里最小的儿子竟然在灯会上被人趁乱偷走,这对王家来说无疑是一记晴天霹雳。但在得知儿子被偷走后,作为父亲的王韶却没有焦急惊慌,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他子当遂访,若吾十三,必能自归。”意思是,如果丢的是其他的孩子,那就赶紧去寻找,如果丢的是我的老十三(王寀),不用找,他肯定能自己回来。
可是一连好几天,孩子都没有任何音信,王韶还是怡然自若。到了第十天,突然王韶府前来了一辆带帷幕的牛车,车上下来一个宦官,一手捧着圣旨,转身回车里抱出一个孩子来,这个孩子正是丢失的王寀,王家人一看欣喜若狂,赶紧迎接圣旨。
让王家人迷惑的是孩子是如何脱险的,为何还去了皇宫呢?在这10天里,5岁的孩子到底经历了什么?偷走孩子的罪犯抓到了吗?
原来,观灯的那天晚上,王家仆人驮着王寀走在街上,混乱之中,贼人将王寀背走了。王寀虽然很小,但是他觉察到是一个陌生人在背着他奔跑,而且是朝他不熟悉的地方跑去。在他们穿过东华门的时候,王寀看到官家的车正在进入东华门,在错身而过的时候,王寀突然抓住车帘大喊救命,无论背他的人怎么拽,就是不松手,这时车子停了下来。偷孩子的人见势不妙,把孩子扔下急忙逃走。这时候车中下来一个老宦官,看这孩子长得眉清目秀,非常可爱,询问道:“你是哪家的孩子?为何会在这里?”王寀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当时已经是午夜十分了,老宦官就把王寀带到了宫里,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带着孩子去见宋神宗,宋神宗听了孩子求救的经过,夸赞孩子聪明伶俐,便将王寀留在宫中一段时间,皇帝抽空还会亲自照料。
皇帝密令开封府火速捉拿偷孩子的贼人。开封府接到皇帝的命令,立即展开行动秘密寻访,不到十天就把偷孩子的贼人及其同伙缉拿归案,经审问才知道,因为王寀穿戴值钱,这群人早就盯上王寀了,他们从王韶府门一直尾随,等待时机偷孩子,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孩子这么智慧,竟然能在东华门拽住宫车求援。
那么这群贼人该当何罪呢?按照《宋刑统·贼盗律》的规定,他们的行为属于略人。“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略人不得,最高徒二年。”那么在本案中,这些略人的贼人应该是略人既遂,当作案人将王寀背负肩上,逃出王家人的控制范围时,他们就已经得手了,构成了略人犯罪。开封府将此案审结后,上报给宋神宗,皇帝一看案件事实,下令将这一伙贼人全部处死。在案件处理结束后,皇帝专门派人到王韶府上送回孩子,而且传达了皇帝对此案的处理结果,同时还赐给小王寀压惊的金犀钱果无数,价值数万贯。
破案之后,宋神宗毫不避讳地在节日期间就处死了当事罪犯,这样的处理结果在当时的法律制度下,可以说是法外施刑。按照宋代法律规定,在上元节期间不判决死刑,也不执行死刑。这是宋太宗定下的规矩。宋神宗为何会法外施刑?王韶是何许人也?宋神宗为何如此看重王韶?王韶是北宋中期的名将,一举击败羌人,收复了熙河五州,对西夏形成了三面合围之势。熙宁七年(年),宋神宗召立下大功的王韶到京城,未到京师就加封为枢密副使,王韶入朝又加封为资政殿学士,赐第崇仁坊。王韶此时就住在崇仁坊。熙宁八年(年),王韶留在京城过年。宋神宗对此案莫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