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崇仁县六家桥乡梅坊源村原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邓福孙因涉嫌职务犯罪,由崇仁县监察委移送该县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这是崇仁县监察委成立以来向检察院移送的首例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据该县监察委委员、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涉案对象邓福孙在协助政府从事扶贫项目、土地征收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扶贫资金,侵吞征地补偿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贪污罪。
发现线索后,崇仁县监察委认真分析研判,迅速组织执纪审查经验丰富的纪委干部和法律业务熟练的转隶干部组成调查组,由分管的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担任组长,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分析案情,理清办案思路,制定详细周密、有针对性的调查工作方案,集中精力快速突破案件。在监察调查过程中,调查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依法采取了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冻结、扣押、委托勘验等调查措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据了解,为保证案件办成铁案,县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对该案提前介入审理,并商请县检察院派员参与讨论,共同对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交接手续严格把关。调查组、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无缝对接,该案从批准立案到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仅用时12天。
“该案的成功移送,迈出了县纪委监察委深度融合的重要一步,实现了有序的法法衔接,形成了有力的反腐合力,为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崇仁县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崇仁县纪委监察委吴中华方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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