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华的母亲名叫黄发珠,今年57岁,抚州市崇仁县航埠镇徐家村人。1月11医院被诊断患有胃炎,当天晚上却突然去世。张新华表示,当时,为他妈妈看病的医生名叫黄茂兴,他认为是对方误诊才导致了母亲的离世。
根据张新华讲述
当天上午七点多,母亲打电话给他说身体有些不舒服。于是,他就跟妹妹一道,陪着医院。当时给他母亲看病的医生名叫黄茂兴,诊断他母亲时胃炎,随后开出处方让他去交费,因为处方单当时已经交给了收费处,所以张新华手上只留下了这张交费收据。收据上的金额为六百元,时间是年1月11号8点33分。
随后,医院进行了一系列的检查,CT检查未见异常、数字化X线诊断正常、彩色超声多普勒检查正常、心电图检查正常。最终,经过血常规检查后,黄发珠被诊断为胃炎。于是,在打完点滴之后,下午3点半,医院回家。
当晚8点,黄发珠疼痛难忍,于是,张新华送医院检查,刚做完CT,黄发珠突然倒地不起,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医院给出的诊断为猝死,怀疑为冠动脉综合症和主动脉夹层问题。那么,对于黄发珠的病情,医院的医生会诊断为胃炎?这是否属于误诊呢?
医院,记者见到了院长程振华。对方表示,患者长期患有胃病,医院就诊,院方当初做出的诊断不存在任何问题。不过,在黄发珠的入院记录上,既往史一栏清楚写着:有糖尿病病史,并没有关于胃病的描述。而黄发珠的家属表示,死者生前从来就没有过胃病。
随后,死者家属发现,当时给黄发珠看病的医生黄茂兴属于执业助理医师,医院医院。按照相关规定,黄茂兴并没有独立诊断资质和处方权。家属认为,医院延误了治疗时间,才导致了患者的死亡。
对于家属们这样的指责,院长程振华称当时看病的并不是黄茂兴医生,是张主任为她看的病。主任指导他开一些用药是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但是,张新华却坚持当时在诊室里给他母亲看病的就只有黄茂兴一个人,而且就是他当场独自开的处方,医院的监控录像可以证明。然而,院长程振华表示,监控没有保留。
事后,张新华到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抚州市医学会做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医方诊疗过程存在违反内科诊疗常规的行为,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认定本病例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对于这一认定,张新华觉得医方责任太轻。
记者:万强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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