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召开生态环境委员会年度第二

年8月10日,崇仁县政府副县长李苑婧同志在县人防办7楼会议室主持并召开崇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成员、各乡(镇)党政一名主要领导,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县环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彬同志传达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年第二次会议精神;通报年环境质量状况、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下半年环保工作。

二、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就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发言。

三、县政府副县长李苑婧同志讲话。

会议指出,崇仁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年1—6月,对县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每月一次监测,监测数据表明,乐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和崇仁河备用水源地水质62项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我县年1—6月份的空气质量PM2.5浓度14微克/M3,在全省排名第8。水环境巩固改善、空气优良天数占比94%,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比年减少4.3%、3.8%、1.1%、0.71%以上。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清当前我县环保工作实情。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16年环保督察以来上级反馈及自查自纠的问题,要不折不扣、认真扎实整改到位;对未知的问题要尽快掌握,做到心里有数,挂账督办,加大整改,推动解决。三是要强化作风建设,压实压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通过以上率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县环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调度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高效推进。各专委会、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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