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付丽玲报道:11月29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今年10月份全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年10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0%,11个城市均同比上升;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7.7%,同比上升7.4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中,九江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景德镇市、新余市和上饶市同比持平,其余7个城市同比上升。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和上饶市并列第一,景德镇市和抚州市并列第三,鹰潭市第五,新余市和宜春市并列第六,吉安市第八,南昌市和萍乡市并列第九,九江市第十一。
全省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崇仁县、安远县、资溪县、广昌县、南丰县、寻乌县、黎川县、南城县、石城县和会昌县;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浔阳区、九江经开区、柴桑区、濂溪区、湖口县、上高县、湘东区、庐陵新区、安源区和鄱阳县。
水环境质量状况
年10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7.1%,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7个百分点。主要河流水质均为优。
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新妙湖水质为良好;其余湖库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7.0%,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1个百分点。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