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退休老干部行动不便,能否申请一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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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

“子康“在《问政抚州》

平台留言求助

网友发帖截图▼

详情如下▼

我爷爷是崇仁县退休干部,现已80岁,居住在叔叔的站前路经济适用房6栋2单元.但现在由于年纪很大,且患有多种慢性病,行动不便,无法下楼。奶奶76岁,还带着一个残疾的坐轮椅的孙子。希望能够在一楼的公租房内居住,恳请领导帮忙解决。

官方回复截图

官方回复详情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反映,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根据崇府办发〔〕号《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第三章申请和审核第十二条县中心城区城镇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巴山镇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

(2)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住房困难户;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如您符合以上条件,可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申请表格;社区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入户调查、初审。后巴山镇复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复核。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收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复审意见,将复审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县房产管理局代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房产管理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审核。

如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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