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快讯崇仁公安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近日,崇仁公安通过强化与崇仁县信访、维稳部门的协调合作,及时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陈某某(男,48岁,江西崇仁县人)。

(网络配图)

年9月,崇仁县石庄乡村民陈某某将崇仁县巴山镇中山路某店铺的一楼一间、二楼多平方米同时租下,并与店铺产权所有人签订了10年的店面租赁合同。此后,陈某某联手黄某云(女,41岁,江西崇仁县人)、黄某华(男,40岁,江西崇仁县人)、何某某(男,47岁,江西崇仁县人)共同出资开设某品牌鞋店,陈某某作为法人代表,专门销售各类鞋子。为达到扩大店内面积、吸引顾客的目的,他们商定在该店面空地上搭建电梯,作为二楼营业区域的进出通道,一楼店面又转租他人经营。因搭建的电梯占用公共通道,给周边的住户和行人带来极大不便,并严重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崇仁县城管执法大队巡查发现后,先后多次与该店法人代表陈某某取得联系,详细告知其私自搭建电梯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劝其早日拆除,并当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陈某某等人不但置之不理,反而借机提出巨额赔偿的无理要求。

年下半年,崇仁县委、县政府为推进“两区”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临时违章建筑及违规搭建物进行强制拆除,要求县城管执法大队协同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果断处置,确保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工作安排,崇仁县城管执法大队多次上门劝说陈某某等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多次协商并劝告无效,年4月2日下午,崇仁县城管执法大队联手县有关部门对陈某某等人非法搭建的电梯进行强制拆除。当日晚上,陈某某纠集该鞋店股东乘动车前往北京非正常上访,被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劝返。但是,陈某某并不死心,先后多次邀集鞋店股东及家属“商讨”对策,并于4月15日再次纠集该鞋店股东前往北京上访并在京滞留7日,此举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配图)

接到案情报告后,县公安局巴山派出所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对该越级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4月21日,信访工作人员赴京将陈某某等人劝返后,崇仁公安将陈某某及黄某云、黄某华、何某某等人依法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对其无理多次越级非正常上访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崇仁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对违法嫌疑人黄某云等人进行了教育训诫。

崇仁县公安局新业务技术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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