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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巴山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巴山镇、人社局等部门组织进行的笔试、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县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崇仁县户籍;父母或配偶为崇仁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崇仁县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年12月31日前),3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11月30日前已获得毕业证书)。
(3)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遴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5.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考(已满两年但未满五年服务年限的,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允许报考,服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0月31日)。
6.参加了年度各级公务员考试和遴选考试并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0月31日)。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