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利用信息网络
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信息网络领域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年在全市范围内,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网络“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等类别的违法活动线索。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或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违法活动线索。3.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者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的违法活动线索。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黄赌毒、暴力传销的违法犯罪线索。5.其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明确有效的涉网线索(网址、链接、app运用软件或者足以准确表述相关信息的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截图、交易记录等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保护措施
公安和网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
市委网信办:-
2.举报信箱
举报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