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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县司法局

共同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自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母亲河的职能作用,3月4日下午,绩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县司法局,沿登源河流域乡镇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座谈及发放宣传手册的形式,提升社会公众的长江大保护意识,进一步凝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

活动现场,检察官结合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生物多样性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等相关案例,通过以法说案、以案释法方式,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并走村入户宣传长江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条款及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规定。现场共接受各类咨询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

随后,“河长+检察长”一行人,从瀛洲镇仁里河段沿途实地查看登源河沿河流域环境保护现状,检察官通过无人机巡查桃花坝周边河流水质、水域环境,并询问有关人员对河流的日常管理情况,重点察看了桃花坝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河道等影响水体的情况。通过此次联合活动,深化完善了“河长+检察长”机制,促进了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效衔接,提升了依法治河、依法护河的法治化水平。

随着《长江保护法》的正式实施,将会进一步保障长江的生态环境,以及生态修复。同时,也为长江的生态安全,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下一步,该院将把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作为新起点,联合河长办、农水局等部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环境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工作,推动《长江保护法》“六进”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

审核:吴为民胡海

编辑:程玉兰

图文:汪福炜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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