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年有效应对疫情对“保用工稳就业”工作实行奖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为加强县高新区企业复工复产、开工开业用工保障,营造良好的招工用工环境,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特对我县疫情期间招工用工实行奖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就业(招工)服务补贴
对年2月1日至疫情结束期间,招收或介绍原在外地务工的人员进入县高新区企业就业的乡(镇)、村(社区)、个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在介绍对象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条件下,按照县内员工元/人(贫困户元)、县外员工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服务奖补;疫情结束时间按上级规定的时间为准(下同)。此费用可用于奖励乡(镇)、村(社区)、招工个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企业自主招工。
返乡就业补贴
对年2月1日至疫情结束期间返乡到县高新区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原外出务工崇仁籍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给予元/人(贫困户元/人)奖励;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再奖励元/人(贫困户元/人)。对今年新录用毕业5年内的县内外高校毕业生,按硕士0元/年/人、本科0元/年/人、专科元/年/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就业生活补贴。
稳工补贴
对年2月1日至疫情结束期间夫妻双方新进县高新区企业就业,连续务工2年以上的,给予夫妻两人一次性补贴0元;连续务工3年以上的,另外补贴0元;连续务工5年以上的,再补贴2万元。以上一至四项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人才办配合,新进企业员工由企业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证明材料,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核实后,再由县财政局发放。其中给个人的补贴通过社保卡或“一卡通”发放,给单位的补贴通过单位账户发放。
工龄补贴
对年2月1日至疫情结束期间新进县高新区企业就业的人员,在同一企业连续务工满1年后,给予一次性工龄补贴元/人。
复工补贴
对2月底之前复工的规上工业企业总人数每人奖补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复工奖补,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和市财政按8:2的比例承担。
交通补贴
对县高新区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3月底前,未返岗员工及新招员工相对集中10人以上的乡镇,支持企业以包车等方式接回员工返岗,包车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补贴。县外务工人员在2月底之前返回本县高新区企业就业的交通费用,凭相关票据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以上五至六项工作由县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人社、财政、交通、卫健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技能培训补贴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适时组织返乡滞留人员参加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有创业意愿的返乡滞留人员可参加经政府批准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免费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培训工种、等级,按省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或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的,按省有关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见习补贴
对吸纳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费的单位,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70%—%予以补贴(一般为3—12个月)。
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对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就业扶贫车间和人社部门确定的就业扶贫基地,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元补贴。对高新区企业每吸纳1名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按年给予元补贴。
自主创业激励
返乡滞留人员自主创业的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创业,可申请2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执行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全贴息政策。对合伙人员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按符合条件人员人均15万元贴息的政策。扶持期限为三轮,每轮期限为两年,实行全额贴息。由地方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担保,中央、省、市(县、区)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按比例贴息。
将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范围,对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农民工每人给予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扶持,通过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招工宣传加强
人社(就业)牵头,要充分利用前期“两个调查”(“疫情对我市园区企业用工影响调查”和“抚州籍外出务工返乡滞留人员情况调查”)的结果,因地制宜组织高新区企业到返乡滞留人员较集中的乡(镇),开展送岗位进乡(镇)活动,引导返乡滞留人员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各乡镇要设立流动招工队伍,进村入户招工。以上七至十一项工作由人社局牵头,经办机构抓落实。所需资金根据职能从就业补助资金或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中列支。
社保政策落实
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省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减收企业社会保险费和逾期交纳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利息等各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此项工作由人社局牵头,经办机构具体抓落实。
就学住房优惠
凡在高新区企业就业满1周年的员工,在县城无住房无户口人员子女就读时,同等条件下,其子女优先予以安排。优先予以廉租房、公租房安排,教体局、房管局各自牵头把关抓好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如有重叠的,按高限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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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汇总
1、文员:崇仁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