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年11月29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年2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加强整改组织领导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专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巡察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2月28日,新党组书记到任后,及时调整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亲自动员部署、直接组织协调,先后召开5次巡察整改汇报会及督办督查会、4次巡察反馈问题涉及人员问责追责会、4次相关制度修订会,全面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刻反省和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坚持立说立行,即知即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制订完善党的建设、内部管理及执法办案等规章制度50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存在6大方面、19个问题。局党组及时细化成43个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73条,现已完成整改41个问题,占95%。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反思。多次召开巡察问题分析会、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到巡察工作动员会签到弄虚作假、专题汇报内容空洞,其实根源是政治意识不强、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二是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三是强化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从规范言谈举止、准时上下班、佩戴党徽、按时交纳党费做起,把讲政治守规矩落细落小落实。对签到弄虚作假的1人实施诫勉谈话。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决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坚决贯彻落实党政干部兼职清理的有关规定,清理兼职1人。

二是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加强上级政策文件传达学习,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做到上级党委政府有呼,质监机关必应,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融入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

三是依法依规制定文件。新制定政策文件确保规范有序、合法合规。对与上级政策法规不相适应的2份文件进行撤销、废止。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委(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务干部的党建意识,提高党建业务水平。

二是逐级传导,压实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强化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业”意识和“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意识,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每年开展2次党建督查。

三是抓好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年2月14日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出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安排布置新一年的党建工作。

四是集中清理,规范党费收缴。对机关党委所属8个支部年至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理,补交党费18.32万元。今后将按照规定,全体党员每月10日前自觉足额缴交当月党费。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温《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提高局党组班子及成员民主意识,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

二是修订《中共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制度,遵循“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决策流程。

三是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坚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不搞“一言堂”,杜绝临时动议。每次党组会议研究议题均事先征求意见,会上充分酝酿讨论,逐个发表意见,审慎做出决策。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开辟“廉文月送”专栏,定期组织学习测试。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廉政风险意识、“一岗双责”意识。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修订《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责任清单。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突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责任链条逐级延伸、逐层压实。4月14日,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部门分别重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

三是弘扬优良作风,从严处理问题。党组全力支持、保障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题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局领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对巡察移交的线索核查后严肃处理,追究履行主体责任不力5人。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乏力的问题。

一是充实监督力量。安排1名党组成员牵头负责纪检组工作,抽调办公室1名副主任专职协助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拓宽监督视野。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加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监督,加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条例的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纪律监督。

三是强化监督实效。纪检组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年以来12件信访件开展“回头看”。严肃查处了1名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并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

3.关于执纪问责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一是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精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准确把握政策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二是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年市质检所驾驶员公车私用发生车祸事故,对原所长党纪立案,对原分管副所长给予诫勉谈话。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以案警示,提高认识。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专题学习,通报身边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健全制度,严格执行。修订《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取消市局和市计量所食堂公务用卡。使用全市统一格式接待函,规范公务接待。杜绝公款购赠土特产等违规行为。

三是严肃查处,以敬效尤。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龙岩2号文件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退回违规接待费元,对违规接待的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进行通报。

2.关于私车用公油的问题。

市局及下属单位清退私车公油费3.57万元。今后严格执行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违规用油现象再发生。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规范津补贴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严肃清理清退。市质检所已于年7月起停止发放室主任补贴、值班补贴,相关人员退缴两项补贴共计8.4万元。

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规范机关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每季度向市工改办报告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自查情况。

4.关于利用出差变相旅游的问题。

一是对利用出差变相旅游的1名职工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退回相关费用元。

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把出差审批关、财务报销审核关,强化出差期间的监督管理,杜绝借出差之机变相旅游问题发生。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依规选人用人意识。

二是规范选任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杜绝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任用干部必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的规定,严格落实公示前廉政法规测试和廉政谈话制度,严格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把好材料审核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一是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相关领导已在巡察期间及时向巡察组作了说明,在整改专题会上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组织所有处级干部及在职正科级(相当正科级)满3年的领导干部学习中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提高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的思想认识。

三是认真做好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对照《报告表》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如实填写,按时上交。

3.关于少数机关干部在事业单位兼职、取酬的问题。

一是立说立改。巡察期间,局党组即召开了党组会研究决定清退1名兼职人员回局工作。责令1人退回违规兼职领取酬金合计18.08万元,并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是加强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市委2号文件专题学习会,深入排查党员干部在交流、派驻、兼职中谋私逐利问题,督促自纠整改。

三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严格管理交流挂职锻炼干部,坚决杜绝违规兼职取酬。

4.关于人事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一是严格编制管理。坚决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全面规范市局机关与稽查支队人员混岗使用问题。

二是严格聘用管理。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各单位留用的人员全部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出台《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纳入各单位人事工作计划,对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和聘后管理进行规范。

(六)其它方面

1.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5场35人次,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完善办案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出台《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制度(试行)》、《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试行)》和《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补充规定》,完善办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

三是做好政务公开,防控廉政风险。制定了《龙岩市质监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办案责任流程》,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将案件的责任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人,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都能做到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在中国龙岩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件。

2.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1)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监管缺失。

一是深刻反思,查找根源。针对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监管存在问题,法规科、稽查支队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了缺少沟通、监管脱节的问题根源。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出台了《法律文书使用管理制度》《封存(扣押)决定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法律文书编号、领用、使用、管理。市局法规科、稽查支队与办公室部门间明确各自在法律文书编号、领用、使用、核销管理中职责权限,每月进行沟通协调,互通信息,确保无缝衔接,相互监督。

三是从严要求,严肃问责。对《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编号使用管理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核查,对1名编号管理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1名编号领用经办人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科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行政处罚案件罚没物品管理混乱。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出台《罚没物品保管人管理制度》、《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罚没物品处置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保管人职责,定期核查罚没票据,以及罚没物品的造册、进出仓登记、处置登记情况。

二是调整人员,加强教育。对原罚没物品保管人进行了岗位调整。3月23日,市局分管领导召集调整后的保管人及办公室、稽查支队、法规科负责人以会代训,树立行政执法人员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清理。对1名出差重复领取伙食费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清退重复领取的伙食费元。对年7月以后的所有差旅费报销凭据进行全面自查,未再发现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二是完善制度,严格审核程序。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龙岩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差旅费管理制度》及其他财务制度10项。严格财务审核把关程序,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购买等项目开支从申请(预算)、办理、报销(结算)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财务审核,增设项目开支分管领导签字审核程序,层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规报销费用的发生。

(4)执行预算不严,资金支出不规范。

一是严守预算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切实增强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工会经费不足问题,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依照《工会法》规定的工会经费来源,机关工会制订了年度工会工作经费预算,上报市局审批。

二是严格执行预算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依据批复的《年度工会预算》和实际单项工会活动经费预算,按规定程序预拨行政补助经费。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涉嫌违规,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规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开展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严格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等有关要求,实施工程项目招标。

三是从严把好资金审核关口。对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定执行项目资金预算审核和竣工验收结算审核。针对国家空气污染治理设备质检中心项目财审核减率低问题,责令3名相关经办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4.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正在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永定煤检中心、长汀纺检中心、连城食检中心的检验设备设施清单和剥离方案已上报,待有关部门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1个,局党组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报告,纪检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牵头抓总,对11个问题线索涉及14名相关人员(科级干部8人)认真进行研判,严格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办理。目前,已办结10件13人(科级干部7人),其中,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批评教育并岗位调整1人、诫勉谈话5人、党纪立案1人,还有1件1人正在办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问题。一是加强与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的协调沟通联系,及时跟踪市政府对处置方案的批复情况。二是积极做好基础工作。编制核对资产清单,开展岗位人员培训。三是待方案批复后,迅速组织落实资产剥离工作。

(二)关于人员超编问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体制调整后,年2月26日,龙岩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40号),核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52名,工勤编制3名。而目前,实有在编5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5人,工勤编制人员3人,行政人员超编3人。今后,将严格执行编制管理规定,人员退休一律不再补充新人,直至消化超编为止。

五、强化长效管控,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导向,统筹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以反馈意见中列出的问题为导向,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统筹兼顾将抓好问题整改和推进质监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是突出警示,务求实效。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为警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一岗双责”,坚决消除侥幸心理,继续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以最真的态度、最严的标准、最实的措施,真正把问题整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继续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根之策,扎紧扎实制度笼子。

三是长效管控,严格问责。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省委主体责任“五抓五看”要求,着力加大长效管控力度,不定期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着力加大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时节在执行制度规范上的监督力度,从严加强党员纪律教育,从严落实党建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及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追责问责,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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