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于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信访局的工作要求,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本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4月2日(周四)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恢复开放。
二、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办理有关事务,请您遵守如下规定:
1.请您耐心排队等候,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绿色健康码,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接受、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电子通行证等安全、防疫检查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医院就医,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
2.请您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内的停留时间。
3.办理同一事项的人员人数较多时,请配合本院临时限流措施,派代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
三、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建议优先采用网络、邮寄、预约等方式办理立案、材料递交、申诉信访等诉讼服务事项。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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