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
近期,崇仁县纪委实名通报了8起落实重点工作不力“为官不为”典型问题,分别是:
1、崇仁县相山镇主任科员罗俊,在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工作滞后问题。有关部门在近期的督查和暗访中,发现相山镇林头村多处有积存垃圾,露天垃圾窖未拆除,与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对此,罗俊同志作为分管领导负有责任。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并报县委研究同意,决定给予罗俊同志诫勉谈话处理,通报全县,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2、崇仁县白陂乡党委委员周亮经,在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滞后问题。有关部门在近期对白陂乡进行督查和暗访中,发现城下村有裸露垃圾、四处散落垃圾,笔架村有多处垃圾。乡里的垃圾中转收集桶摆放不整齐,部分拆除的垃圾窖未清理干净,与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对此,周亮经同志作为分管领导负有责任。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并报县委研究同意,决定给予周亮经同志诫勉谈话处理,通报全县,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3、崇仁县白陂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徐卫东,在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力问题。在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省级考核验收时,抽查白陂村后坊村小组,该村庄垃圾遍地,村民将生活垃圾倒入沟渠,不堪入目。对此,徐卫东作为分管领导负有责任。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并报县委研究同意,决定给予徐卫东同志诫勉谈话处理,通报全县,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4、崇仁县六家桥乡主任科员陈云孙,在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力问题。督查发现,六家桥乡的交通主干道(抚八线、高速连接线)沿线危旧房、空心房等乱搭乱建拆除不到位。对此,陈云孙作为分管领导负有责任。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并报县委研究同意,决定给予陈云孙同志诫勉谈话处理,通报全县,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5、崇仁县石油公司经理吴胜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作为驻许坊乡新建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未深入村组,对村情不熟悉,政策不了解,不参加业务培训,未对村级贫困户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此,吴胜和同志负有领导责任。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并报县委研究同意,决定给予吴胜和同志诫勉谈话处理,通报全县,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6、崇仁县联通公司员工全勇波,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作为联通公司驻马鞍镇大同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全勇波自选派以来,驻村工作不实,对村情、民情不熟悉,帮扶工作浮于面上。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并报县委研究同意,决定给予全勇波同志诫勉谈话处理,通报全县,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7、崇仁县工信委驻白陂乡桃里村连心小分队长吴柯,在驻村帮扶工作中不在岗问题。县委督查时没有一个队员在岗,不按要求履行请假程序;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非贫困户对驻村工作情况不熟悉,没有完全脱岗驻村。对此,吴柯同志负有直接责任。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并报县委研究同意,决定给予吴柯同志诫勉谈话处理,通报全县,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8、崇仁县人寿保险公司驻相山连心小分队长辛磊,在驻村帮扶工作中落实要求不到位问题。市委督查时发现人寿保险公司未经同意私自更换小分队队员,并没有按要求驻村,实行队员轮流制,影响了驻村帮扶效果。对此,辛磊同志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对县人寿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已告知其上级部门。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抚州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强化问题导向,纠正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争做敢于担当、善谋实干、奋勇争先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按照市委“五个必查”的要求,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为官不为”典型案件,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到实处。(崇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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