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外开放和招才引智力度,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崇仁县出台《崇仁县企业人才引进支持服务办法(试行)》坚持“企业引才、政府搭台,以业聚才、以用为本,高效便捷、服务发展”原则,重点围绕变电、麻鸡产业做大做强园区工业企业。
六类人才引进对象:
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二类: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三类:省“双千计划”“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等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
四类: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经认定为我县重点产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等急需紧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复合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营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五类:具有“双一流”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技能人员;
六类: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被县本级授予“工匠”“能手”类称号的人员;引进到我县变电、麻鸡产业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一类人才奖励
奖励补贴:
企业全职引进不低于万元/人
柔性引进对应给予全职的30-50%
生活津贴:
每月不低于00元
配备2-3人的工作服务团队及工作用车
申请执行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
住房保障:
三选一:
1、购房不低于80万的补贴
2、租房每月不低于元补贴
3、免费入住不小于平米人才公寓
二类人才奖励
奖励补贴:
企业全职引进不低于80万元/人
柔性引进对应给予全职的30-50%
生活津贴:
每月不低于元
配备1-2人工作服务团队及工作用车
参照申请厅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
住房保障:
三选一:
1、购房不低于40万元补贴
2、租房每月不低于0元补贴
3、免费入住不小于平米人才公寓
三类人才奖励
奖励补贴:
企业全职引进不低于20万元/人
柔性引进对应给予全职的30-50%
生活津贴:
每月不低于元
配备1名工作助手及工作用车
住宿保障:
三选一:
1、购房不低于18万元补贴
2、租房每月补贴不低于元
3、免费入住不低于平米人才公寓
四类人才奖励
奖励补贴:
10万元/3年,按3:3:4比例发放
续签给予4万元/年,连补3年
住房保障:
三选一:
1、购房10万元补贴
2、租房每月补贴元
3、根据需要免费入住由政府提供给企业的公租房
五类人才奖励
奖励补贴:
8万元/3年,按3:3:4比例发放
续签给予3万元/年,连补三年
住房保障:
三选一:
1、购房8万元补贴
2、租房每月补贴元
3、根据需要免费入住由政府提供给企业的公租房
六类人才奖励
奖励补贴:
5万元/3年,按3:3:4比例发放
续签给予2万元/年,连补3年
住房保障:
三选一:
1、购房5万元补贴
2、租房每月补贴元
3、根据需要免费入住由政府提供给企业的公租房
进站及创新创业补贴
1、组建院士工作站、国家科研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海智工作站分别给予7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站资助;
2、对于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0万元/人资助;
3、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进行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创新获得成果的,执行以下奖励:
A、研发成果获得发明专利、应用于小批试产、进行批量投产产生效益的,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B、获得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等类别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或省级优秀新产品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给予同等奖励,属于集体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获得的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C、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库(或获同等级别荣荣誉称号),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配套奖励。
培训及科研中心建设支持
1、引进的优秀人才可优先安排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进修深造等;
2、企业将研发(工程、技术)中心设置到市、省中心城市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一次性给予研究中心投资总额50%用于企业吸引人才。
设立“突出贡献人才”奖
每三年评选一次
对入选人才奖励10万元/人
伯乐奖
凡向我县企业推荐高层次人才,并最终全职引进签订3年服务年限合同的组织或个人(本县公职人员除外),全职到岗一年后按人才类别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0.5万元、0.3万元、0.2万元的一次性引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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