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云南省文明村镇怒江州
候选名单的公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的战略方针,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农民文明素养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为全面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展示文明村镇创建丰硕成果,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深化拓展,根据云南省文明委工作安排,从年8月起,云南省文明办部署启动第九届云南省文明村镇评选工作。
8月以来,怒江州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第九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和第二届云南省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州文明办《关于做好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省级文明村镇创建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对照《云南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年版)》《云南省文明村测评体系(年版)》以及《操作手册》,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组织测评、逐级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推荐报送了候选名单。州文明办经认真审核,提出了第九届云南省文明村镇怒江州候选名单6个。
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6个第九届云南省文明村镇怒江州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怒江州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10月11日—年10月15日
邮箱:njz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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